学校主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2022年6月考试情况通报

文章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2022-10-04     点击次数: 编辑人:杨桂芳

 

教学工作简报

 

*湖北理工学院教务处主办*                                                                 2022年第二期                                20220905

2022年6月考试情况通报

根据2022年上半年国家级考试以及学校日常教学安排,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普通专升本考试以及校内课程期末考核于2022年6月集中进行。

学校一贯重视各项考试考风考纪建设,针对国家级考试,学校以教务处为主体成立了考务组,并于考前一天针对疫情防控、考生信息核查、入门安检、考试资料的安全保密以及试卷的发放与回收等考试的重要节点进行了考务培训;考试当天,学校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履职尽责,对考试进行线下与线上全程巡视。针对校内通识教育必修以及部分学科基础课程考核,学校成立了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各教学院(部)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以及副书记为成员的巡视组,对考试进行全程巡视;其他教学院(部)自行组织的课程期末笔试考核均有教务处以及教学院工作人员全程进行线上巡考。


在校领导的指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在广大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努力下,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和课程期末考核克服了疫情的影响,顺利圆满结束。其中,数理学院在教务处、学工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无人考场和诚信考试改革,并在“大学物理”和“高等数学AⅡ”课程考核中认真落实无人考场和诚信考试,涉及学生3000余人次。总的来看,考试安排然有序,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监考教师和考务人员认真负责、考场纪律良好,无人考场和诚信考试无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发生,整体考试违纪舞弊人次逐年减少。

但在各项考试巡视过程中也发现:

2022年6月18日举行的“2022年普通专升本”考试中,计算机学院吴晨阳老师私自请他人代为监考;艺术学院姜琳琳老师监考缺席。

根据《湖北理工学院违反教学纪律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款及第八条和第十四条规定,拟对吴晨阳老师给予通报批评,从其课时津贴中扣除200 元,并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和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的资格;根据《湖北理工学院违反教学纪律认定及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款及第九条和第十五条规定,拟对姜琳琳老师给予通报批评,从其课时津贴中扣除400 元,并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和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技术职务的资格。

请计算机学院和艺术学院务必通知上述违反教学纪律的老师本人,若对违反教学纪律的事实或处理引用条款持有异议,可在教学简报发布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办公室设在教务处),逾期未提出申诉,视为对事实及处理引用条款无异议,最终处理结果以学校下发的文件为准。

希望各教学院(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违反教学纪律的相关文件,规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也希望各教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考试诚信教育,让我校的无人考场多起来、参与诚信考试的学生多起来,进一步推进我校的诚信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上一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运行情况通报

下一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第8-11周课堂教学质量情况通报

关闭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邮编:435003  邮箱:jwc@hbpu.edu.cn

鄂ICP备150215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