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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安排的通知

文章作者:     审核人: 发布日期:2020-08-22     点击次数: 编辑人:杨桂芳

 

关于湖北理工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初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根据我校2020-2021学年教学安排,结合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线上教学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的运行安排如下:

一、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运行及考核

1.理论课程

1)第一周(2020年8月31日—9月6日)

凡未完成课程考核的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程按照“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表”上课,对学生进行课程内容串讲,指导学生做好复习。如因不同课程衔接造成的上课时间有冲突,请与学生协调时间。

2)第二周(2020年9月7日—9月13日)

   组织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具体安排开学前另行通知。

2.实践教学环节

1)第一周至第四周(2020年9月20日前)

各教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利用每天7—8、9—10节和周末时间,自行安排课堂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教学安排以及课程考核。

2)第一周至第八周(2020年10月25日前)

各教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利用每天7—8、9—10节和周末时间,自行安排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安排以及考核。

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运行

1.2017级本科、2018级专科和2019级专升本各班《大学生职业发展及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8月31日开始正常进行。

2.2020级普通专升本以及专本联合培养各班课程教学8月31日开始正常进行。如教师出现上课时间冲突,请办理调(停)课。

3.本学期其他课程教学第三周(9月14日起)开始按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表”执行,课表中的起止周各自顺延两周(正方教务系统中的起止周不用做更改)

4.2019级学生《大学英语》、《体育》、“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选课安排因涉及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等因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滨江学院、宜兴工程学院教学安排

1.滨江学院

1)滨江学院2018级、2019级学生前两周按照学校安排统一完成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教学和考核。

2)2018级学生9月11日前返回黄石到各教学院报到,并于第三周(9月14日起)开始由教学院安排本学期课程教学。

2.宜兴工程学院

1)2020级专升本班赴宜兴进行课程教学的,相关教学院提前通知学生于8月29日或30日到我校集中报到,统一前往宜兴工程学院,并于8月31日正常开始本学期课程教学。如教师出现上课时间冲突,请办理调(停)课。

2)其他年级赴宜兴进行课程教学的,各教学院务必于9月11日前完成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考核,9月12日或13日集中前往宜兴工程学院并于第三周(9月14日起)开始本学期课程教学。

三、课程补考、重修和往届生返校考试安排

1.课程补考安排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期末考核完成两周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考核随课程期末考核一起进行,请各教学院于8月30日前把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课程信息报教务处。因新版教务管理系统平台十月份全面推行使用,本学期课程重修申请留至国庆节后由学生在网上自行申请。

3.因疫情因素,今年的往届生返校考试将统一安排在10月底举行,具体时间和考核方式见教务处网站通知。

四、教学工作量核算及发放

1.因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调整,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教学绩效按照课程归口原则(含课程考核)划拨到各教学院(部),教师教学工作量(含在滨江学院、宜兴工程学院和国际学院所从事的教学)统一由课程归口教学院(部)核算和发放。

2.所有课程考核由课程归口学院负责组织,教务处对通识课程和部分学科基础课程考核进行协调,课程考核费用由课程归口学院按照监考费、巡视费和考务费遵照学校标准发放。

教务处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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