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了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期期末考试的工作安排,现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面向部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按附件1执行,如有课程安排与考试时间冲突,优先参加课程考试。
2.专业课程考核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和周五下午14:30—16:30、16:40—18:40进行(中午、晚上不安排考试),6月28日—7月12日(第17—19周)为考试周。考核时间不得与学校安排的课程考核(含课程重修考核)、课程安排冲突,所有专业课程考核于7月12日前完成。
二、期末考试地点安排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面向部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地点安排
请参加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面向部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考试的考生于课程考试前一周在正方教务系统中查询相应科目的考试地点,如查询不到,请及时到创业大楼教务处302室处理。
(二)专业课程考试地点安排
各教学院于5月31日前按以下格式报送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考核安排表,其中考核形式分为统一考试(需安排时间、地点)、随堂考核、课程论文、大型作业等,统一考试的地点由各教学院(部)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借用。(excel表格样式)
开课学院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考试周次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星期 |
考试地点 |
考试班级 |
考试人数 |
考试形式 |
机电工程学院 |
A01740026 |
材料成形创新设计实训 |
14周 |
6月7日 |
16:40-18:20 |
周一 |
J1-201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2018班 |
28 |
大型作业 |
建议各教学院在教务系统中的“选课管理——选课名单调整——选课任务名单管理”中导出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再做期末考核安排表。
三、试卷制作
(一)所有课程考核请在考前14天完成课程试卷的命题工作。各教学院确定课程考试命题责任人,命题责任人根据“课程计划”中的课程考核要求进行命题,制定课程考试A、B卷(采用电子试卷模板),命题必须通过《湖北理工学院课
程考核试卷审批表》(见附件3)进行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试卷印刷、保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印刷前须经教研室主任、教学院(部)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由专人印刷、保存。
四、期末考试说明
(一)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面向部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的期末及重修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宜兴工程学院、滨江学院与本部同步开设课程(含重修)的考核要求与本部保持一致。
(二)专业课程的期末及重修考核由教学院(部)组织安排(宜兴工程学院、滨江学院的专业课程考核由宜兴工程学院、滨江学院组织)。
(三)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面向部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的归口教学院(部)务必于考试前一周将课程考核试卷(A、B卷)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务处制卷室统一印制。
五、考试要求
(一)请各教学院通知考生携带一卡通(带照片)或一卡通(无照片)+学生证按照相应科目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未在正方教务系统申报重修的学生不得参加重修考试(重新学习名单见附件2)。
(三)加强考风建设、严明考试纪律
1.考试前,各教学院须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湖北理工学院违反教学纪律认定及处理办法》、《湖北理工学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理工学院试卷批阅规范及管理暂行规定》等考试相关文件。
2.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和《湖北理工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分规定》,要求所有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侓、诚信应试,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请人代考或替人考试。
3.监考教师应做好考场纪律的维护工作。考试期间,一旦发现违纪考生,监考教师应保存违纪材料、如实做好记录,并上报本学院。各教学院汇总考试违纪情况,报教务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 考试期间,学校将组织校领导、职能部门和各教学院教学院长(主任)和副书记参与全校巡考工作,各教学院也应落实考试巡考制度。
5.所有课程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实行全过程网上监控和巡考。
六、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和试卷归档。
(一)考试结束后,各学院统一装订密封试卷,统一组织教师集体阅卷。
(二)试卷评阅、分析和成绩录入工作要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试卷验收、试卷分析表、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一份交学院保存)及平时成绩评定材料的归档工作。试卷统一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交教学院教学办公室归档。
七、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和课程持续改进报告
成绩录入完成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完成《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报告》和《课程持续改进报告》,并交开课教学院(部)存档。
教务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