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课程线上教学已顺利结束,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校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第一阶段
1.考核方式:线上考核。
2.考核要求:
请各教学院根据线上考核特点,充分考虑学生在线学习效果,对考核课程、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牢牢把关,不得出现争议信息和敏感信息,建议以考查学生综合能力、思维能力以及对知识理解及运用能力为主。
具体操作请参照《湖北理工学院2020届预毕业生补考、重修课程线上考核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规范》。
3.考试时间:2020年7月3日—10日。
4.课程考试资格
(1)本阶段考核课程为专业课程,特指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必修、专业选修、专业课堂实践以及专业集中性实践环节所属课程,参加考核的课程需完成全部课程教学任务。
(2)专业课堂实践以及专业集中性实践环节未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教学未完成的课程不得开展考核。
(3)2020年需申请专业认证的专业课程不开展考核,临床医学专业进入临床阶段的专业课程按认证要求开展考核。
5.各教学院对参加本次考核的专业课程进行审核,对不具备线上考核要求或学生学习不充分的课程留至期末考试下一阶段。
6.各教学院于考试前1天将本学院专业考试安排表上传至“教务处考试”QQ群。
7.各教学院务必严格按照“线上考核规范”落实专业课程考核工作,巡视人员要按照巡视要求认真巡查线上考场,对监考教师和考生进行监管;监考教师要切实履行监考职责,维护考场纪律;全体考生务必按要求规范作答和提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将依据《湖北理工学院违反教学纪律认定及处理办法》和《湖北理工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分规定》及时处理。
8.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明确线上教学各项考核成绩组成,做好过程考核成绩(即平时成绩,包括线上考勤、课堂互动、线上作业、课下学习情况等)和课终考核成绩(考试或考查成绩)的评定与记载。各教学院组织教师及时进行电子试卷批阅,并做好考试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成绩录入:教务处根据各教学院提供的考核课程信息,于7月10—12日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开放成绩录入权限。
二、期末考试第二阶段
1.考核方式:线下考核。
2.考核要求:按照我校线下课程考核各项规范要求执行。
3.考试时间: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至第四周(暂定)。
4.课程考试资格
凡未参加第一阶段考核的课程,均在本阶段完成课程考核。
5.本阶段考试其他事项开学后详见考试安排。请教学院通知学生暑假期间提前做好备考准备,任课教师做好答疑辅导工作。
三、课程重修考核
办理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的同学,根据课程考核安排参加考核,考试资格和证件要求由教学院进行审核。
四、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班课程补考安排待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所有课程考核完成后另行通知。
湖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