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了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安排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试时间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面向部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2.学院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18周前每周一和周五下午进行(中午、晚上不安排)。
3.第17、18周为考试周。
4.课程考试必须于2020年1月9日前完成。
二、考试地点
1.非重修学习请于考前一周在正方教务系统中查询相应科目的考试地点,如查询不到,请及时到创业大楼教务处302室处理。
2.请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注意及时查看教务处发布的考试安排表。
三、期末考试实行每周发布制度
例:第16周的考试安排,教学院必须于第14周周五以前上报(考试场地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务处汇总审核后于第15周周一上午10点前发布第16周的全校课程考试安排。
四、通识、学科基础课程考试说明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面向部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的考试由教务处组织,滨江学院学生所修通识、学科基础课程的考核按本部相应科目的规定时间由滨江学院组织。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面向部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的归口教学院(部)务必提前一周将课程试卷(A、B卷)报教务处教务科。
3.请考生携带考试证或学生证、身份证按照相应科目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五、重修课程考试说明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面向部分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程的重修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其余专业课程的重修考核由教学院(部)组织安排。(重修学生信息见附件1)
2.请重修考生携带考试证或学生证、身份证以及“重新学习申请表”按照相应科目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