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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企合作应用型教材编写立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郭衍超     审核人:张家泉 发布日期:2026-05-14     点击次数: 编辑人:彭素强

 

各教学院部:

为规范自编教材管理,推动高水平教材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学科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校企合作应用型教材教材编写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强化教材育人理念,立足新时代,突出应用导向,彰显学校特色,以科学先进适用为原则,推进高质量校企合作应用型教材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自编教材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和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1. 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

1.本次立项为新编校企合作应用型教材专项立项,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均可。

2.申请立项教材应依托产业学院建设,重点支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程实践、实验实训等体现理工特色的应用型教材。

3.新编教材应该结合行业、专业新技术新进展,紧跟产业发展前沿,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的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融入行业企业中的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和新流程。

4.教材主编一般应由教学经验丰富,承担课程三年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能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信息,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或五年及以上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

  1. 申报程序

  2. 个人申报。申报人完成《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报书》(附件1)相关填写。

  3. 教学院部审核。教学院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编者和项目进行审核;完成《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报书》(附件1)、《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编写立项汇总表》(附件2)相关填写,报送教务处。

  4. 学校公示及评审。对编者予以公示;教学委员会组织项目评审后报教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5. 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6日。

  6. 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严把政治关、学术关,确保教材编写质量。

    2.必须由企业行业专家合作参与教材编写,引入案例实例、真实产业案例、典型解决方案等。

    3.教材建设期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两年,要求建设期内完成编写及出版,学校将根据教材编撰进度和质量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出版,逾期未完成项目成果要求的,将停止资助经费。编写完成后,按照《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开展审核、审批及备案。按要求出版后列入专业参考教材目录。

    4.自编教材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遵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教学成果和著作权。若教材在编写、出版、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权及相关合法权益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及相关不良后果,均由教材编者自行承担,与教材使用单位、出版单位等无关。

    5.未尽未详事宜,可联系教务处咨询。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6356218。

    附件:

    1.《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编写立项申报书》

    2.《湖北理工学院教材编写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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