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规范缓考申报流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缓考申请课程
当前学期开设的需要办理缓考的科目,包含重新学习课程。
二、网上申请时间
1.学生务必于考试前三天完成缓考课程的网上申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如:病历、请假条等)。网上申报结束后,于考前携带原始证明材料到学生所属教学院教学办申请审核。
2.因不可抗拒因素或突发事件无法及时办理的,请于课程考核前报学生所属教学院口头备案,并于事后一周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学院说明原因,由教学院负责核实情况。核实后,依规补办网上申请。
三、网上审核流程
缓考审批实行学生申请、教学院(部)审核和教务处审批三级机制,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学生申请
学生在新版正方教务系统中申报需要缓考的科目,并填写《湖北理工学院缓考审批表》。界面如下:
第二步:教学院(部)审核
学生申请后将缓考审批表交由所属教学院教学办公室,由教学秘书核实情况后进入新版正方教务系统中进行审批,界面如下:
纸质版缓考审批表由各教学院(部)存档。
第三步: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每周定期进入缓考审批系统,在教学院审核通过的前提下进行审批。学生和各教学院可每周三或周五查看缓考审批结果。
四、特别情况说明
重修课程办理网上缓考申请,审核流程同上。确因专业停招、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停开等原因无法在网上申请的,请学生填写纸质《湖北理工学院异动课程缓考审批表》(见附件),交由教学院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