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属地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学校 2023 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开学预备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安排
2023年春季开学时间按照学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历执行。
1.学生有序返校安排
(1)2月10-12日,2019、2020级本科学生,2021级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
(2)2月13-14日,2020级专科学生、2021级与2022级本科学生、2022级专升本学生报到注册。
(3)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需按程序请假。
2.教职工返校安排:2月9日,全体教职工上班报到。
二、预备周工作安排:
1.预备周具体时间:2月13-22日,2月23日正式上课。
2. 预备周工作安排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环节
各专业未完成的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环节,可根据教学要求,重新拟定教学计划,在2月22日前完成各环节以及考查。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理论课程考核
①通识及部分学科基础课程考试:2023年02月17-22日,具体见附件1。
②各教学院专业课程考核:2023年02月13-22日,各教学院根据“附件1的考试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各专业上学期未完成的课程期末考核。专业课程考核不得与通识及部分学科基础课程考试相冲突,课程考核安排请以教学院为单位于2月12日上午报教务处教务科。
3.转专业考试
2月18日(预备周周六),上午笔试、下午面试安排见附件2,请各教学院安排好监考教师和面试人员(每组3-5人)。
4.新进教师教学能力大赛
2月18日(预备周周六),具体通知见附件3。请通知参赛教师按要求做好准备。
5.课表调整
2月20日前,各教学院(部)根据自身实际要求,对本学期教学运行课表进行适当调整。注意落实教授、副教授(含归口教师)上课要求。
6. 寒假学风建设活动总结
2月23日前,各教学院按照《湖北理工学院2022 年寒假学风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收集、整理以及统计在线学习、劳动教育、“每天锻炼一小时”活动以及“最美青春”活动开展情况并予以新闻报道。
(1)凡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上进行选修并获得结业证书的非本专业课程,由教学院收集课程名称、课程综合考核成绩以及结业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教务科,以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认定1学分,计入成绩单。
(2)各教学院结合学生寒假公益与志愿活动,开展院级“优秀志愿者”评选,并优先推荐校级“优秀志愿者”评选。
(3)各教学院围绕 2023 年毕业典礼,紧密结合各教学院有关美育项目“一院一品”建设,确定参加2023 年毕业典礼节目内容形式以及参演人员和规模,并在学生中提前收集参与毕业季相关的作品,精心打磨,后期报学校参评和审查。
三、开学疫情防控
1.做好健康监测
返校后第一周组织师生每日开展健康自测并向学校报备,减少聚集,加强自我健康管理,适量运动。出现症状要及时报告,确诊后及时转入学校健康驿站或校外有关医院进行健康监测和适当治疗。
2.落实教学运行
没有疫情的情况下,开展正常的线下实践教学、课程考核以及其它教学安排;学校发生疫情后,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以班级为单位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学校根据防控措施要求调整教学安排。
3.开好疫情防控第一课
学生返校后第一周,各教学院以班级为单位自行安排开学教育,上好开学疫情形势评价第一课并做好新闻报道。通过集中开展思政大讲堂,深入阐释防疫政策,有效宣传抗疫成果,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唱响主旋律,树立正能量,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增强学生战胜 疫情的信心和勇气。
相关疫情防控第一课推荐教学内容如下: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健康驿站建设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2)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3)《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以及“总体方案解读问答和图解”;
(4)弘扬伟大抗疫精神等方面的材料。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2月6日